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扩大专项行动实施范围,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降低物流配送成本,提高物流配送效率,2020年6月28日,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第二批10个城市(保定、唐山、通化、南昌、济南、临沂、郑州、洛阳、泸州、遂宁)的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进一步提升了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行动作为加快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的重要抓手;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城乡配送工作协调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的城市主体责任,重点在推进物流配送车辆标准化、促进农产品上行和城乡双向流通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
通知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相关城市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并按时报送工作台账和绩效评价材料;要立足本地实际,做好经验复制推广工作。
附件: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继续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pdf